2006年,年过六旬的董阿姨去超市购物被一名导购人员以免费足疗的名义拉进了诗婷美容院的大门。她不会想到,9年间,她在这家美容院竟将自己和老伴一生的积蓄消费一空。
根据存放在家里的票据统计,董阿姨在诗婷美容院的消费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为了追回损失,董阿姨将诗婷丽华美容院第十九美容分店起诉至法院,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判决美容院退还董阿姨未消费款项20万元。
开头
被“免费足疗”广告吸引进店
2006年初夏的一天,董阿姨在一家超市门口,被一则“免费足疗”的广告吸引。随后,董阿姨跟随导购人员来到了位于凯景铭座的诗婷美容院。
在接受足疗的过程中,足疗师反复劝说董阿姨购买店里的足疗卡,称这样的优惠幅度大,经过多人的轮番游说,董阿姨答应买下这张价值2000元的优惠卡。
“老人嘛,喜欢贪点小便宜,而且美容院也打着足疗养生、美容保健的旗号。”董阿姨的儿子严先生说。
让人感到不解的是,在接受足疗、美容服务时,董阿姨的左脚曾被按摩至淤血,双腿膝盖也曾被仪器烫伤,至今留有伤疤,但董阿姨却始终没有停止在诗婷美容院接受服务。
“当时脚伤了之后,美容院的负责人来家里看过我母亲,带了不少东西。”严先生说,由于美容院态度很好,加上工作人员称已经购买的预存金额不能退还,母亲便继续在这里消费。
董阿姨在诗婷美容院消费了9年的时间,其间,她一直瞒着老伴和儿女,频繁取钱并到美容院消费。直到2015年,董阿姨的老伴需要用钱,查询账户时才发现,账户内剩余的钱已经寥寥无几。
过了一辈子节俭日子,直到现在,70岁的董阿姨还是会为了几毛钱的菜价计较。而仅仅是家里保存的美容院消费票据,总金额就已经达到155万余元,但这些并非都是美容院开具的正式票据,更多的是以美容院员工名义出具的收条。在这超过百万元的票据中,其中究竟有多少是被真正消费的,董阿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进程
“大家都说我花钱最多”
对美容院的推销手法,董阿姨总结为“秘而不宣,因人而异,随意定价”。董阿姨每次去美容院,都要提前通过电话和美容师约定时间。但这并非因为美容院生意兴隆,美容师时间有限,反而每次董阿姨前去做美容时,店里都只有她一个顾客。对此,美容院解释称,这是由于美容器械数量有限,顾客需要错峰使用。
而在接受美容服务的几个小时里,董阿姨的耳边总有员工向她兜售各种产品,如果不答应购买,员工则不会让董阿姨离开。严先生说,母亲做美容经常一去就是大半天,上午出门,有时下午两三点钟才回家,甚至都没有吃午饭。在董阿姨称没有携带足够的现金时,美容院的员工还会主动提出为她“垫付”款项。
“老太太心软,美容院的员工也都是来北京打工的年轻人,老人哪好意思让年轻人花钱。”严先生说,每次母亲答应购买后,都会如约将钱款付清。每次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的支出,就这样一笔一笔地花了出去,每笔消费的间隔时间甚至只有一两个月。
现在,董阿姨家里依然放着许多从美容院购买的化妆品。在员工口中,这些卖给董阿姨的美容项目是“天大的优惠价格”,美容产品的原料都是“捷克产的”、“海底稀有的”,技术都是“法国研发的”。而事实上,这些产品生产公司为西安润婷化妆品有限公司。
而美容院表示,他们使用、销售的化妆品均具有正规批号,是经过国家机关检测并认定合格的,所有消费项目也都是市场定价,价格都是公开的。“我们公司是合法经营,产品确实值这么多钱,顾客愿意买,我们愿意卖,这是平等交易。”
董阿姨认为,自己花了大量钱款,却并没有达到美容院承诺的美容效果。而在与其他顾客沟通时,董阿姨发现同一个项目上两人却支付了不同的价格,“大家都说我花钱最多”。
分歧
双方对账却相差40万
“150多万,就盯着我母亲一个人,他们怎么下得去手?”严先生愤愤地说。
其实,严先生早就知道母亲在这家美容院消费,但他从没有想过,这里会让母亲花光二老一辈子的积蓄。董阿姨17岁就参了军,后来在一所高等学府任教,在老一辈人里也算见多识广。严先生说,也正因如此,母亲才会被所谓“高科技”、“国外技术”所吸引。
“要是普通人,没准连捷克这个国家都没听过。”严先生说,自己很难劝得动母亲。而除了董阿姨,小区里也有其他老人在诗婷不断消费,其中不乏知识分子。而有些老人把积蓄花完后,还瞒着子女借钱继续去做美容。
捆住董阿姨的,除了已经预存的巨额钱财外,还有美容院员工“友好”、“关心”的态度,对老人来说,这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董阿姨说,现在她才明白,如果想要离开这个无底洞,唯一的办法是忍痛“送给”美容院上千、上万甚至上百万的钱财,不再进美容院的大厅,不再接触他们中的任何人员。
“这事儿就是一笔糊涂账。”事发后,严先生曾找到美容院要求核对账目,但双方核对出的未消费金额相差40多万元。一些档案显示,董阿姨在一天内多次消费同一个项目,严先生认为这不符合常理。
但美容院表示,这些档案上都有董阿姨的签字,这表示董阿姨认可金额已经消费完毕,因此钱款不能退还。经美容院核对,董阿姨未消费的余额仅有六万余元。
结局
法院判决美容院返还20万
于是,董阿姨将诗婷美容院起诉至法院,要求美容院退还尚未消费的预存款50万余元。
由于美容院仅提交了董阿姨全部消费账目的三分之一,一审法院经当庭核对账目,酌定美容院返还董阿姨未消费款项20万元,对于这一数额,董阿姨并没有提起上诉,认可了一审判决。而美容院一方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酌定退还2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我们真是耗不起了。”严先生说,事发后,家里老人的情绪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影响,而自己和爱人也没有精力去进行无休止的诉讼,因此虽然一审法院仅判决退还20万元,一家人也决定不再纠缠此事。
本案二审主审法官表示,在这起消费纠纷中,美容院的经营并不规范。美容院并没有与董阿姨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也没有保存董阿姨在店的消费记录,虽然双方都认可确实存在未消费的部分,但对于未消费的数额分歧较大。
法官表示,作为经营者,美容院应当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由于无法通过现有账目计算出准确的未消费数额,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只能依据在案证据进行酌定。
经审理,三中院近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了美容院的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
美容院表示“会执行判决,跑不了”
“这么多年,这是我们第一次被顾客起诉。”美容院负责人表示,门店在这里经营十多年了,一直没有出过什么纠纷。董阿姨在这里接受服务多年,却突然提出退款的请求,他觉得很惊讶。
“老太太也是个高级知识分子,我们要是光靠骗,哪能骗得了十年?”美容院负责人说。
对于无法提供顾客详细消费记录的问题,美容院负责人称,要求店面保留十年前的顾客档案并不现实,而法院据此认定美容院举证不能,酌定未消费金额为20万元确实偏高。但既然法院已经作出终审判决,美容院表示接受。
对董阿姨平均每年十多万的花销,美容院负责人表示,这并不算过高,有些美容产品甚至一支针剂就价值上万元。而顾客预存金额办卡的消费方式,其实对美容院来说是一种“赔本赚吆喝”。
“有的顾客三五年之前花几千块钱办了一张卡,现在再来消费,我们也不能不给人家做。”美容院负责人称,现在有很多美容院怂恿顾客办卡,是为了伺机卷款逃跑,而诗婷这家店面始终没有变动,也积累了不少老顾客。
对于法院的判决,美容院负责人表示将会依法履行执行程序。“我们店面就在这儿,一直在经营,跑不了。”
本报记者 刘苏雅 J244